网站首页

创业资讯

创业知识

创业指南

大学生创业

创业问答

分类信息

商机创业论坛
繁体中文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创业指南首页 >> 创业感悟 >> 前车之鉴:要创业,先学相关法律
前车之鉴:要创业,先学相关法律
2008-07-27 10:53:15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00  文字大小:【】【】【
  • 小王是中南大学铁道校区大三学生,通过市场调查,他认为定位中高档的男士精品店会很受学生欢迎。他和另外3位有创业想法的同学一拍即合,每人投资4000元准备开店。   校园附近的孙老板有3间紧挨着的店面,其中 ... 简介信息
小王是中南大学铁道校区大三学生,通过市场调查,他认为定位中高档的男士精品店会很受学生欢迎。他和另外3位有创业想法的同学一拍即合,每人投资4000元准备开店

  校园附近的孙老板有3间紧挨着的店面,其中一个门面闲置着。孙老板同意以1.2万元转让这个门面两年的使用权。当时孙老板说她有这个门面3年的使用权,但不要让房东知道房子已经转租给他们,就说几个大学生是帮她打工的,以此避免房东找麻烦。“我们虽然知道孙老板不是房东,只是租用了房东的房子,但我们不知道一定要经过房东的同意才能租房。”涉世未深的几名大学生和孙老板签下了门面转让协议书,并支付了7000元钱。

 

  当他们开始对门面进行装修时,房东闻讯赶来。房东表示,他和孙老板签订的合同上明确写了该房子只允许做理发店,并且不允许转租。房东阻止他们装修,并和孙老板发生了冲突。

  1.6万元创业资金已经花光,门面却无法开张。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大华律师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经过房东同意擅自转租房屋是无效行为,所签订的门面转让协议也无效。刘律师表示,在协议双方都知情的情况下,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小王等所支付的装修费用以及孙老板的门面误工费加在一起,双方应各承担一半。如果孙老板不接受这样的条件采取逃避的方式,那么小王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的手段解决纠纷。

  专家提醒,大学生就业形势紧张,自主创业成为很多毕业生的选择,国家也出台了很多政策予以鼓励。但是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所以在创业前还是先就业,学习一些社会经验比较好。同时在创业之前应多学习合同法、公司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在利益受到侵犯时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他们开始对门面进行装修时,房东闻讯赶来。房东表示,他和孙老板签订的合同上明确写了该房子只允许做理发店,并且不允许转租。房东阻止他们装修,并和孙老板发生了冲突。

  1.6万元创业资金已经花光,门面却无法开张。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大华律师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经过房东同意擅自转租房屋是无效行为,所签订的门面转让协议也无效。刘律师表示,在协议双方都知情的情况下,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小王等所支付的装修费用以及孙老板的门面误工费加在一起,双方应各承担一半。如果孙老板不接受这样的条件采取逃避的方式,那么小王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的手段解决纠纷。

  专家提醒,大学生就业形势紧张,自主创业成为很多毕业生的选择,国家也出台了很多政策予以鼓励。但是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所以在创业前还是先就业,学习一些社会经验比较好。同时在创业之前应多学习合同法、公司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在利益受到侵犯时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0

顶一下

0

踩一下
相关文章
  • 创业投资有风险,若要找好项目,就要多留言,多考察,多打电话,以规避风险。想要在投资风险中赚钱,在商业竞争中发财致富吗?百搜创业网是中国规模最大的招商加盟连锁经营商机平台,网罗了时下最新最热的招商加盟代理赚钱开店生意等创业理财商机以及创业知识,是您的首选赚钱创富项目平台。您一定能在此找到最适合您的项目,满载而归,捧得金饽饽!百搜创业网,网罗创业知识,成功你我他!打造中国最大的创业项目精准营销平台!
    版权所有:武汉东方之星文化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  广告刊登热线:027-59730266  / 027-59730288 / 027-63835138 | Email:35Lady@163.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珞瑜路727号东谷银座701室 | 邮编:430070

  • 在线咨询:             浙ICP备050177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