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励大学生初始型自主创业
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优惠
本报讯(记者 陈瑞昌)南京市日前出台政策,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创业,可获得减免税收等多方面的优惠。
根据该市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初始型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日期是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可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校大学生休学创办科技型企业或科技咨询类中介服务机构,可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其从事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在技术交易合同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后,报主管地方税务局备案,可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编辑:shangjiedxs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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